胆量是其唯一资本、自家性命是其唯一赌注、贿赂官员是其唯一绝招
“公路大王”刘根山意气风发、一路狂奔,却在2008年一头栽倒,罪名涉嫌诈骗43亿巨额资金。仅仅8年时间,他看好的前途便变成了自己的末路。
商界枭雄
本世纪初,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地政府尝试推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建设、道路建设”的政策,在大型公路建设中开始引进民营资本。借此东风,此前一直潜伏默行的资本大鳄刘根山一口吞下了上海嘉浏、上海南环、宁波绕城等七条高速公路。刘根山是倒下的第三个“公路大王”,之前出事的“公路大王”还有张荣坤和郁国祥。对于这些商界枭雄来说,胆量是其唯一资本、自家性命是其唯一赌注、贿赂官员是其唯一绝招、铤而走险是其唯一选择。
官场地震
2007年底浙江官场的一次地震,是导致刘根山被查的直接导火索。通过原浙江绍兴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刘根山认识了原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等高层人士。“高攀”这些官员的效果立竿见影--刘根山获得了浙江多条高速公路的基建项目。
但在近年,冯顺桥和赵詹奇等人相继落马,蔡继东也被绍兴纪检系统找去谈话,但最后并未发现蔡继东太大的问题,他侥幸得以全身而退。蔡继东在辞职后直接跳到刘根山手下的甬金高速公路杭州段担任董事长,年薪高达100万元。相关部门重新聚焦蔡继东和刘根山,随即便发现了蔡继东违规向评估单位打招呼,以及刘根山抽逃注册资本金的问题。2008年6月5日,刘根山因涉嫌抽逃绍兴甬金高速公司注册资本金被公安厅经侦总队刑拘。
正式批捕
刘根山的风光一时,除了某些官员的庇护外,更得益于当时的政策东风。当时投资修建高速公路的条件宽松优厚得让人吃惊。根据规定,项目公司只要法定的资本金占到总投资额的35%,即可启动项目。即使是这笔钱,也不用自己掏,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而担保责任却由项目公司的其他国有企业股东来承担。另外65%的项目资金大部分也来自银团贷款,一般用高速公路项目的20~30年的收费权作为抵押。除此之外,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垫资施工。
据业界人士分析,项目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只要自己拿出总投资额的10%便可以周转自如。而在高速公路通车后,项目公司则作为独立的“项目法人”具体承担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并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公路的相关服务设施等其他收益取得投资回报。
正当刘根山腾挪倒换之际,其问题也浮出水面。7月中旬,刘根山被浙江省检察院正式批捕。
【《深圳商报》7月30日】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