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68期 头条新闻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统计办公室公布了对全国法院近五年来申诉信访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调查报告。
分析报告显示,2003年至2007年,全国法院申诉复查案件总量达到82.5万件,年均16.5万件;来信来访总量达到1876.4万件(人),其中来信年均79.7万件,来访年均295.5万人。其中2007年的民事、刑事申诉案近9.9万件,来信近57.7万件,来访近244.9万人。
发布人佟季认为申诉信访案的量虽大,并存在于诉讼各个阶段,但是反映的问题类型很集中。首先,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诉信访居多。2003年至2007年,对民事案件的申诉占申诉案件的56.07%,对执行案件的信访分别占来信的15.8%和来访的17.9%。
其次,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诉信访,以催促执行、催促审理以及反映裁判不公的居多。
另外,随着城市改造步伐加快,因大量旧房拆迁引发当事人就房屋安置、拆迁补偿、拆迁行政许可等问题不满,而导致大量拆迁案件涌入法院。此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噪声污染、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是当前的敏感问题。有些敏感问题缺少相应法律法规,法院处理有一定难度,一旦当事人对法院处理不满,往往引起上访。
报告认为,该案件呈现上述特点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转型期带来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和法院工作存在瑕疵有关。
由此,佟季在报告中建议,法院应通过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一是案件实体处理要公正,程序运作要规范;二是要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三是要加强调解;四是加强执行阶段矛盾化解的力度;五是要改进审判工作作风。
同时,应完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实现信访工作效率化。一是要建立案件排查制度;二是要建立初访处理机制,建立原承办法官和信访专门人员共同接访模式;三是重点完善申诉信访听证制度;四是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建立信访工作流程规范。【《第一财经日报》6月16日袁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