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67期 头条新闻
据不完全统计,从5月18日中央组织部设立专用账户开始接收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到6月11日,全国已有3420万名共产党员自愿参加交纳“特殊党费”活动,共交纳69.83亿元,其中交纳1000元以上的245.7万人;中央组织部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用账户实际到账49.24亿元。5月24日、6月2日,已分两批将12亿元“特殊党费”划拨给地震灾区,其中,四川省10亿元,甘肃省和陕西省各1亿元。
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带头交纳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
汶川大地震后,全国各地的一些党员纷纷致电中组部,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方式支援地震灾区。中央组织部研究认为,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是在和平时期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党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具体体现,应当予以尊重和鼓励。5月23日,中央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强调了三条要求:一是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坚持自觉自愿、不可强迫,量力而行、不定标准,不得作硬性要求,特别是不可采取从党员工资中统一扣缴的做法;二是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对党员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要严格管理,如数全部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三是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不论数额多少,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都要给本人开具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表示感谢。【《文汇报》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