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26期 言论广角
近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将在去年二级以下医院全面实行药房托管(把医院的药房委托给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将在三级医院试点药品集中托管,医药分开改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11月2日《扬子晚报》)。医药分开有利于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权,有利于打破医院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格局,促使医生把更多工夫用在钻研医术为患者治病上,可望有效缓解患者“看病贵”之苦。但是,要使这项改革措施真正惠及广大患者,至少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其一,实行医药分开,是不是一定要所有的医院都不开药房,一律让患者拿了处方到外面药店买药呢?对那些病情严重甚至危在旦夕,需要紧急用药进行抢救的患者而言,要求先在医院开处方,再到外面的药店买药,是不是有些太不现实也太残忍了呢?当然,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国外医院大多也实行医药分开,但它们同时设有内部药房,向患者平价提供急诊用药、特殊用药和一般常备药品,并严格规定医院不得从中盈利。我们的医院在这个问题上,只是从自己经营药房转为只保留内部药房,应该是一个很顺利的过程。
其二,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尽管对药品的内在质量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对于药品进入医院后,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破损、冻坏、热坏、虫蛀等质量问题,以及对临床使用过程中由于医嘱不当或使用方式不当产生的质量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医药分开之后,仍然需要继续强调医院对药品承担的相关责任,医院不得以“药不是医院卖给患者的,出了问题与医院无关”为由,企图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
其三,从这两年一些地方进行的医药分开试点看,一些医院不再开自己的药房,却并没有放弃对药品利润的追求。他们的做法是,将药品采购、供应及贮存管理工作委托给医药经营企业或有关专业机构,经营收益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患者到外面的药房买药,医院照样稳享药品收入“提成”,称之为“换汤不换药”似不为过。
总之,医药分开虽然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但如何拿出稳妥可靠的方案,真正做到兴利除弊,使老百姓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是摆在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面前的一个严肃的课题。【《北京青年报》11月3日】
□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