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命名最高统治者“皇帝”的称号,并创设运行了独特的皇帝制度。
皇帝制度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皇帝名位制度、舆服制度、朝贺制度、玉玺使用制度、宗庙制度、宫殿制度、陵寝制度、后宫制度、避讳制度、皇位继承制度、宗室制度等。
名位制度:为了极力维护皇帝的权力权威,名位制度严格细致地规定:皇帝的命曰“制”,令曰“诏”。此外,“旨”、“谕”、“敕”等也代表皇帝的命令。皇帝自称“朕”,谦称“寡人”、“孤”。臣下对皇帝称“陛下”、“万岁”等。史官记事称皇帝曰“上”。皇帝的居处称“行在所”。服食之物皆称“御”,所用车马称“乘舆”。经皇帝批阅的文件称“御批”。皇帝有病称“不豫”。皇帝去世称“驾崩”,入葬的坟墓称“陵”。皇帝之印称“玺”。皇帝的父母、妻妾和儿女也有专门的称号。
宫殿制度:秦都咸阳规模宏大,常住人口约50万。宫殿是帝王居住的地方,因此宫殿的建设极尽豪华奢侈。宫殿一般包括前、后两部分。前部是“朝”,即君王接见群臣和处理政务的朝廷所在;后部是“寝”,即君王及后妃居住和宴游的地方。秦统一六国后,始皇帝大肆征用劳役,营建宫殿。类似阿房宫的宫殿,在关中地区有300余所,在关中以外地区有400余所。【《华夏文化》第3期】黄栋法